打罵教育不是愛
20 May, 2025
問題摘要:
每個人當父母都是第一次,沒有人天生就知道如何當好父母,因此我們更應虛心學習,遇到困難時尋求專業協助而非依賴自身主觀判斷。當有一天我們成為父母,勢必也會遇到教養上的難題,而在面對孩子之前,應先自我省察,因為我們的每一個舉動都可能對孩子產生深遠的影響,而這些影響可能無法透過時間或補償彌補。教養孩子是終身課題,也是身為大人的一份責任,我們不需要完美,但我們應該努力讓孩子在安全、溫暖、尊重的環境中成長,因為這將決定他們未來如何看待世界、他人與自己。
律師回答:
關於這個問題,民法第1084條及第1085條明確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,並得於必要範圍內施以懲戒,因此在多數情況下,父母如何教養孩子屬於家庭內部的事務,社會與外部第三方原則上不會介入。
然而,懲戒的範圍並非毫無限制,實務上仍須依據不同家庭環境、小孩的個性、年齡、健康狀況及其行為的錯誤程度來綜合判斷是否適當,過當懲戒則可能構成法律介入的情況。例如若孩子只是打翻水杯,父母卻施以過度的體罰如掃把打至瘀青,明顯超出合理的懲戒範圍。
事前的防範可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向法院申請保護令,事後若懲戒已危害小孩的身體或生命安全,不僅可構成民事上的損害賠償及親權剝奪,亦可能構成妨害自由、傷害等刑事責任。這顯示家庭暴力並非僅止於家庭內部事務,亦有違法之虞。以某名人事件為例,雖我們無法對其具體行為下定論,但他於文章中提及曾於孩子面前撕毀心愛的物品,使孩子心靈受創,這樣的行為傳達的是恐懼與暴力而非教育意涵。
小孩尚未發展出成熟的情緒處理能力,他們可能從此學到以恐嚇、威脅為達成目的的手段,也會複製成人的行為模式。當懲罰與錯誤行為無直接關聯,例如因不睡覺而懲罰玩具,反而會讓孩子感到不合理與混亂,對於尚在心智發展階段的他們來說,這可能是一種深層的傷害,甚至是對整個情感世界的打擊。
每個家庭制度或組織在規範行為時或多或少都帶有某種暴力性質,但社會普遍認同應以最低度的暴力手段來引導行為發展,對於小孩這樣尚未成熟的個體更是如此。我們希望孩子懂得尊重與遵守規則,卻用摧毀心愛物的方式迫使其服從,這種做法無法讓孩子理解行為後果,只會感受到威脅與壓制。我們應以同理與理解作為出發點,透過擁抱、言語安撫等方式幫助孩子平復情緒後再進行溝通,讓他們了解其行為對他人可能造成的影響,這樣才真正能使他們成長與學習。
身為大人,應該在行動前思考行為對孩子的影響,避免因無知或情緒失控做出錯誤的管教。錯誤的教養方式可能造成孩子一輩子的陰影,例如筆者童年因老師體罰而對數學產生長期恐懼,正是教育失當的例證。「打你是為你好」、「長大你會感謝我」這些語句表面冠冕堂皇,實則是家父長制與性別刻板印象的延續,不僅無助於孩子心理發展,反而是對權力的誤用與再製,這種管教方式無法真正引導孩子,只會讓他們懼怕權威而非理解規範。
每個人當父母都是第一次,沒有人天生就知道如何當好父母,因此我們更應虛心學習,遇到困難時尋求專業協助而非依賴自身主觀判斷。當有一天我們成為父母,勢必也會遇到教養上的難題,而在面對孩子之前,應先自我省察,因為我們的每一個舉動都可能對孩子產生深遠的影響,而這些影響可能無法透過時間或補償彌補。教養孩子是終身課題,也是身為大人的一份責任,我們不需要完美,但我們應該努力讓孩子在安全、溫暖、尊重的環境中成長,因為這將決定他們未來如何看待世界、他人與自己。
-家事-親屬-親子-親權行使
(相關法條=民法第1084條=民法第1085條)
瀏覽次數:15